吉林省长春市****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点击登录查看 。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
2.2招标内容:为吉林省长春市****
2.3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范围内。
2.4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出具成果文件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审查或批复)。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政策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技术要求的深度,成果报告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审查或批复)。
2.6确定家数:3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备案咨询专业包含建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自2024年之后成立,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近三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黑名单”。
3.6近五年(2020-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11 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劳动合同)。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PDF格式)发送至****@163.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发送加盖鲜章的以下资料的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截图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李红丽
电话:****
邮箱:****@163.com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126.com
地址:长春市****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163.com
地址:长春市****
邮编:1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