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资质要求 | - |
招标/采购内容 | 玻璃体切割系统 | 预算金额 | 130.00万元 |
获取标书截止时间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
我单位拟对 玻璃体切割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玻璃体切割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预算:玻璃体切割系统预算130万元,数量1台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
(2)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生产企业的备案凭证(含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询截图
https:****)。
(3)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
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 - ****
五、反馈渠道
1.本公示为公开征求意见公告,不接受供应商报名,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对采购意向需求如有异议,请按以下要求及内容制作成文件材料,在公示期内以网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箱:****@163.com),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人网上递交意见反馈材料(发送至****@163.com),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编号+公司名称。例:XX项目XX意见反馈XX有限公司。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将建议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序号(1)-(4)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发送至****@163.com。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史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无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付干事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