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50000 元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序号 | 内容分类 | 工作内容 | 服务描述 | 服务成果 |
1 | 验收准备 | 质量检查 | 1.根据项目的类型以及项目承建方提交的开发计划确定文件审查点,对项目承建方提供的过程文件(如计划、方案、报告等)进行审查和确认。 2.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需求确认、关键测试验收点设立控制点,对该质量控制点的实施过程进行认真的监督、检查,并详细记录该工作内容、质量并签字确认,作为凭证。 | 关键文档审查意见 |
2 | 变更审核 | 1.协同采购人或项目承建方就变更有关的申请、评估、计划、实施方案和验证材料等进行书面记录并进行备案; 2.组织和项目承建方对变更做必要的风险评估,包括对项目的计划、费用、效益、质量和进度等的影响; 3.涉及合同变更的,纳入合同管理范围提供相应服务。 | 项目变更单 | |
3 | 信息管理 | 对项目全过程的信息文档进行管理,记录文档各种版本、版本变更、版本评审意见和版本变更的原因等。 | 交付物变更记录 文档移交清单 | |
4 | 验收管理服务 | 项目初验服务 | 1.评审项目承建方交付的预验收测试方案,并搞好组织协调,检查验收测试的环境和资源的落实情况; 2.检查项目承建方交付的文档和程序开发卷宗; 3.监督检查测试的有效性; 4.对验收测试结果组织评估。 | 验收初审意见 专家评审申请 |
5 | 试运行监控服务 | 1.督促项目承建方提交详细可实施的系统试运行计划; 2.协助采购人监督项目承建方的系统安装活动,观察系统运行情况,记录系统安装和运行时的结果情况; 3.检测验证系统功能、性能与合同的符合性; 4.监督系统网站运营维护情况,监督平台宣传推广工作执行情况; 5.如果试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形成监理意见,协助采购人审核项目承建方提交的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 | 试运行方案评审意见试运行跟踪表 试运行报告确认单 | |
6 | 项目终验服务 | 1.协助采购人结合合同及内控制度要求制定验收流程、标准。 2.审核项目承建方提交的终验申请,并核验项目是否满足终验条件。 3.要求项目承建方提交终验方案,并审核终验方案。 4.协助采购人邀请验收专家,协调终验评审会的召开。 5.参与终验,汇总备案验收活动结果形成的文档,督促供应商解决终验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最终签署终验报告。 | 验收专家评审意见确认单 项目验收报告 |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240天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价格最低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座机电话: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 10:30:00
发布时间: **** 19:40:52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是
供应商资格: 二、询比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次采购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办法: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3.投标人应出具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说明: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近三年(2022年1月-2024年12月)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监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公示时间:**** 19:40:52 | |
原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二、询比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次采购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办法: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3.投标人应出具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说明: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二、询比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次采购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办法: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3.投标人应出具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说明: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近三年(2022年1月-2024年12月)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监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