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排水设施清淤(2025年度)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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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排水设施清淤(2025年度)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1、对和平路、建国道、解放道、新开路、东安路、建设路等路段的排水主管道、用户连接管清淤、污泥处置及瑞丰道泵站泵池清淤、污泥处置。2、检查井定位: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井坐标、管道深度、管径等,并形成数据信息。3、所有清淤管道进行CCTV检测并出具检测成果。4、清淤的淤泥进行合规合法处置,污泥在运输过程中禁止遗撒,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运输。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10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中小企业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 9:00-12:00-12: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09点00分 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 3.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7.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廊坊市****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2段301室 联系方式: 付立英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立英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