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庐江县****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庐江县****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庐江县****
一、答疑公告
提问一:根据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里投标人业绩要求:自****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EPC项目或EPCO项目),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每有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注:(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规定要求提供的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及要求;(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与本项重复计分,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与设计负责人详细评审业绩可重复计分。(3)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认可。
1、我司有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是否满足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要求
回复: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评审因素要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EPC项目或EPCO项目),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不满足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要求,不予认可。
2、请问该投标人业绩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方提供是否满足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要求
回复: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认可,故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予以认可。
提问二:投标人业绩3分,自****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EPC项目或EPCO项目),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每有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
注:(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规定要求提供的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及要求;(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与本项重复计分,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与设计负责人详细评审业绩可重复计分。(3)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认可。
请问: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里我公司联合体成员方(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中单个合同金额大于1200万元,并承担此项目全部设计任务,有四方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请问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认可,故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庐江县****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安徽省合肥市****
邮编:2315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云谷创新园C4栋706室
邮编:231000
联系人:童工
电话:****
****
信息来源:https://ggzy.hefei.gov.cn/jyxx/002001/****/****/a1d5b5f2-8e91-4a64-aa13-d07d1c51cbba.html?ztbtab=****&biaoduanguid=89ce8522-16f3-4a8d-9e53-a4fada5ce40e#time=****-2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