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温州市核心片区江滨单元D-07a地块商业资产整体十年运营权招商

浙江温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30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温州市核心片区江滨单元D-07a地块商业资产整体十年运营权招商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1、4、7、10号楼(底商):50.40元/平方米/月
2、5、8、11号楼(底商):30.80元/平方米/月
3、6、9、12号楼:25.90元/平方米/月
出租面积
总面积16322.84㎡,以最终不动产权证面积为准。1、4、7、10号楼(底商)挂牌单价50.4元/平方米/月,首年挂牌价 405276.48元;2、5、8、11号楼(底商)挂牌单价30.8元/平方米/月,首年挂牌价****.08 元;3、6、9、12号楼挂牌单价25.9元/平方米/月,首年挂牌价****.75 元。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商业
所在地区 浙江省 温州市 鹿城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出租标的地址 温州市核心片区江滨单元 D-07a 地块(原东方灯具市场)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请联系 应女士|联系电话:**** 手机号:****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因本标的物系政府安置房项目,不动产权证暂未办理。 2、本标的物由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市现代集团)所属的温州中亚企业有限公司、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托管企业温州市第二服务公司委托市现代集团统一招商,竞买方在成交后需分别与4家单位签订相应产权的招商合同。 3、16322.84㎡为征迁协议内的预估面积,具体以不动产权证面积为准。实际固定资产年收益值以成交单价乘以不动产权证面积乘以12个月为准(实际固定资产年收益值=成交单价*不动产权证面积*12)。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5、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6、是否设立居住权: 否 。 7、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8、竞价方式:综合评议。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丁丁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
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4、7、10号楼(底商):50.40元/平方米/月
2、5、8、11号楼(底商):30.80元/平方米/月
3、6、9、12号楼:25.90元/平方米/月
是否有保留价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每6个月缴付;首期金额根据装修宽限期减免,后续金额在上期经营期限到期前30日内暂根据主合同约定支付。待产权方办理不动产权证完毕各方签订补充合同后,再根据补充合同不动产权证面积为基准金额支付。每期金额一次性付清,先缴付后使用,半年缴付一次。最终固定资产年收益值存在溢价或今后存在递增的,均按各自的不动产权证面积和成交单价计算后的总和递增。自第四年起每3年较上轮固定资产年收益值同比递增3%。 (首期实际租金需经过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账户进行结算)
出租用途 商业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主合同签订方式:转让结果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与四家单位(产权方)分别签订主合同。承租方最大股东作为合同担保方一并签署(包括补充合同)。主合同金额以征迁协议预估建筑面积为基数,经计算后得出。 2.补充合同签订方式:产权方向承租方以书面形式移交本标的物后的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与四家单位(产权方)分别签订补充合同,以明确合同起始日。待产权方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根据产权方的通知,承租方再次与四家单位(产权方)分别签订关于固定资产年收益值的补充合同,以明确实际固定资产年收益值。补充合同中固定资产年收益值以不动产权证面积为基数,经计算后得出实际金额。最终实际金额以不动产权证面积为准。按“多退少补”原则补齐至补充合同金额。增补(或减少)部分在不动产权证到手的下一轮合同期中确认补齐。 3.履约保证金:以中标首年固定资产年收益值(不减免)3个月金额现金和9个月银行保函形式缴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保函为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超过合同期限1年。合同履约完毕无息退还。 4.承租方经营注册地若是在外地,须在项目属地区成立新的运营公司。 5.本标的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承租方自行负责项目基础设施改建和装修。涉及水、电、环境卫生、场地改造等,均由承租方负责。涉及水、电、管线、营业、消防、环保、绿化等问题,承租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对接,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产权方配合对接,承租方须将相关材料交由产权方备案。 6.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可以进行招商分租,但未经产权方同意,不得变更合同主体人或对本标的物整体打包转租。对外招商方案须向产权方报备。承租方须向其招商对象披露产权方的招商信息,如招商年限、招商业态、招商条件等。 7.议人报名前,已提前向市****
租期 10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6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法人单位。 2、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东之一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参议人及连带保证人无不良征信记录,均须提供公告日之后由征信机构出具的企业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2个月内逾期超过5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报告(信用报告)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招选活动。 5、其他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6、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65.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参议保证金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承租方的参议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履约保证金组成部分,承租方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前补足差额部分的履约保证金至温州****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综合评议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至 ****16 时30分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凭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 ****下午16 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地点:温州市****点击登录查看****) 3、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时间:****起至2025年5月 16日止。(每日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报名获取综合评议文件的潜在参议人将不具有参加本次参议的资格。) 4、综合评议文件获取地点:温州市****点击登录查看****) 5、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方式:参议人在报名成功后即可获取综合评议文件电子版 6、递交参议文件截止时间:****上午9时30分 7、参议地点: 温州市****
项目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应女士 电话 ****
手机 ****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 网址 https:****/
合作机构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固定电话 ****
手机 ****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