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石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四年一次疗休养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普陀区
一、招标条件
本普陀区石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四年一次疗休养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9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普陀区石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普陀区石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四年一次疗休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普陀区石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四年一次疗休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相应身份证的原件(如系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
6、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磋商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
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
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4月 30日 08时 30分到 2025年 05月 09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下列资料(加盖公章)至普陀区中江路 388弄 1
号 606室领取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报名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相应身份证明;被委托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明;4.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册,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5月 16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 388弄 1号 6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5月 16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 388弄 1号 606室;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陀区石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四年一次疗休养
2、项目编号:****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包含但不限于行程计划、住宿及餐饮标准、航班情况及来
回交通工具配置、服务人员情况、保险等内容、具体详细采购需求。
5、服务地址:根据采购人要求指定地址;
6、采购预算:99万元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本轮疗休养活动结束止。疗休养日程预计为合同签订之
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号,具体批次和出行时间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
政策;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相应身份证的原件(如系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
6、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磋商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
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
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 04月 30日至 2025年 05月 09日,每日上午 08:30-12:00时,下午 13:30
时-17:00时(北京时间);
2、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下列资料(加盖公章)至普陀区中江路 388弄 1号 606
室领取磋商文件。
2.1《营业执照》;
2.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3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相应身份证明;被委托人报名提供: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明;
3、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册,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 05月 16日 09:30 时(北京时间)
2、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 388弄 1号 606室;
3、携带材料:前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单独携带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及相应身份证的原件(如系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及相应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对磋商文件(无)疑问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纸
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件壹份。
(五)磋商时间
1、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2、磋商地址: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澄清答疑: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2025年 05月 10日 15:00时前通过向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联系电话:****),由采购代理机构单位负责统一解答。如有需要,
将安排召开答疑会,并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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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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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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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 388弄 1号 606室
联 系 人: 夏孟煌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