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1-9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6#、7#、
9#楼和地下车库配电箱(柜)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HBT(ZB)-2025-07)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货物采购项目名称: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1-9号楼及
地下车库工程6#、7#、9#楼和地下车库配电箱(柜)采购;本货物采购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425.1558(万元);本货物采购项目提供的服务:供货、运输、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其他要求:
招标范围:
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1-9号楼及地下车库工
程6#、7#、9#楼和地下车库所需配电箱(柜)供货,共计:约956、交货地点,招标人
指定地点;
交货期90日历天,实际供货开始日期以进场计划单为准。
中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1-9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6#、7#、9#
楼和地下车库配电箱(柜)采购;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1-9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6#、7#、9#
楼和地下车库配电箱(柜)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货物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应
为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5年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340万元以上的配
电箱(柜)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5年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340万元以上的配
电箱(柜)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货物制造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采购货物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采购货物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其他要求:
2、本货物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要求: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持有3C认证或3C强制性认证自我声明或CQC认证
4、本货物采购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在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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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郭庄子东1号
联系人:
尹太长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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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玉泉营111号西边10幢4层426室
联系人:
魏梦琪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魏梦琪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