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开远小龙潭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空气质量自动
监测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HHSYZBZX-CG****)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
一、
招标条件
本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开远小龙潭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
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8万元,招标人为开
远市恒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
980000.00元;最高限价:980000.00元。采购需求:完成蒙自经济
色
技术开发区开远小龙潭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空气质量监测站项目进行选址论证,完成
NY
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房建设,以满足空气质量6参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
凹
y
化碳、臭氧、PM10、PM2.5)和气象5参数(温度、气压、湿度、风向和风速)监测要求,
实现空气站与省、市二级空气监测网数据传输与信息发布系统联网,购置相关硬件并完成联
网安装、对比验收及后期运维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以本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为准。★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
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范
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开远小龙潭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
测站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开远小龙潭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
测站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
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为"工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
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当供应商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4.2条规定情形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方
可在评审时价格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加评审;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不得重复享受。其他未尽
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
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350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00分到****17时3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原件(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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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
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厅(开远市****
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厅(开远市一行路15号)。
七、其他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HHSYZBZX-CG****;
2.
项目名称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开远小龙潭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空气质量自动
监测站项目;
3.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询价;
4.
预算金额:
980000.00元;
最高限价:
980000.00元;
5.
采购需求:
完成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开远小龙潭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空气质量监测
站项目进行选址论证,完成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房建设,以满足空气质量6参数(二
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PM10、PM2.5)和气象5参数(温度、气压、湿度、
风向和风速)监测要求,实现空气站与省、市二级空气监测网数据传输与信息发布系统联网,
购置相关硬件并完成联网安装、对比验收及后期运维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以本采购文
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为准。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
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及验收;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二、
其他补充事宜
1.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邀请采用公告方式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
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证明;
(3)提供2022至2024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可提供2022至2024年度任意一个年度公司
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新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
今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应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
址: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
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
注:
(1)"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
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逾期送达或在送达时间内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响应文件,予以拒收;
(3)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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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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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东风路167号
联系人:
曲鹏飞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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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开远市一行路15号
联系人:
黄瑾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损章)
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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