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自然资规公告 [2025] 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庐江县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 编号 | 项目位置 | 规划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亩 ) | 建筑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参考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 | 庐江县**** | 居住用地 | 67.98 | ≤1.6 | ≤25% | ≥40% | 70 | 320 | 4400 |
备注:建设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函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点击登录查看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块周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出让文件和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四、竞买登记
1.所有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于2025年 4 月 29 日至 5 月19日到点击登录查看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5 月 19 日上午11:30。交纳竞买保证金须转至庐江县财政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3.竞买人须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竞买须知
1.本次公告地块现场拍卖的起始时间为2025年 5 月 20 日下午16: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拍卖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3.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点击登录查看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六、其他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视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2.竞买人在竞买申请书中自行选择明确成立项目公司的,竞得后应由竞得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地块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3.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3个月内付清余款。
4.①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②竣工(结构封顶)时间的确定,应执行市****
5.①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开始实施的《合肥市****
6.点击登录查看、庐江县****
7.点击登录查看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点击登录查看地址:庐江县****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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