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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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市自然告字[2025]4号 ****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9480.3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北至姚店路,南至高新大道,西至空地,东临创新三路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177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1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三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三类工业用地 | 19480.3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47.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2 | |||
起始价: | 1095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延安市****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延安市****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 10时00分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号地块按照“标准地”方式出让,需满足高新区“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标准,宗地成交后需和高新区管委会签订《高新区“标准地”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及《高新区“标准地”项目投资建设承诺书》。 2.****号地块先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不足三人时,转为挂牌出让,该地块的出让方式,我局会在报名截止时通知竞买人。拍卖出让时间为****,地点为延安市****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延安市****
联 系 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延安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延安南桥支行
开户账号:6**** 5801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