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5321.6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庐江县****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6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绿化率(%): | 4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45321.6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4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073 | |||
起始价: | 21754.392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1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1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6时00分在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视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
联 系 人:蔡永川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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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