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庄河中部供水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庄河市****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二期工程 (1)取水工程:对现状取水规模5万m3/d取水管理站进行改扩建,新建应急加药间、取水泵站等项目,新增取水能力10万m3/d,使取水规模达到15万m3/d。 (2)输水工程:新建朱隈水库至现状庄河净水厂1根DN1400输水管线16.3km,与现状DN1000输水管线形成双管输水,两路管道之间设连通管。新建输水管线设计规模为10万m3/d。 (3)净水工程:包括一座净水厂,含常规处理和污泥处理两部分,并预留深度处理用地。新建预臭氧接触池及配水井、3#净水间(5万m3/d)、清水池、送水泵房、10kV变配电间、回流调节池、污泥调节池、污泥浓缩间、污泥压滤间、锅炉房等。与已建的1#、2#净水间共同运行,总净水能力达到15万m3/d。 (4)城西配水主干管工程:新建自净水厂送水泵房向西,经庄岫路、二环路、三寰大街、一环路、世纪大街、庄打路、庄龙路、滨海路到疏港路的城西DN1000球墨铸铁配水主干管21km。 2)三期工程 (1)城东配水干管工程:新建自净水厂送水泵房向东,沿庄河河道西岸到彩虹桥北,经一环路、世纪大街最终到城东大学城的DN1000球墨铸铁配水主干管11km。 (2)兰店乡、吴炉镇配水工程:重点建设庄河净水厂送水泵房向东,穿庄河,经徐岭镇大房身村、杨屯村,沿201国道至兰店乡DN500球墨铸铁清水输水干管8km,兰店乡沿201国道至吴炉镇DN400球墨铸铁清水输水干管4km。 (3)大郑镇配水工程:新建自净水厂送水泵房向西南,沿丹大高速路经徐岭镇杨树房村、衣屯村,昌盛街道市**** (4)太平岭乡配水工程:新建自净水厂送水泵房向东北,穿庄河,经徐岭镇大房身村、双峰村,沿太明线(乡级公路)向北经太平岭乡土城村、歇马村西南到太平岭乡的DN350球墨铸铁配水主干管18km。 (5)光明山镇配水工程:新建自净水厂送水泵房向西南穿庄岫路,经徐岭镇杨树房村、吕屯村、宫洼村,光明山镇冯屯村,沿305国道经光明山镇前杨村、平山村、财主房村到光明山镇的DN450球墨铸铁配水主干管20km。 2.2建设地点:净水厂选址徐岭镇杨树房村原净水厂东侧,占地102.1亩;输配水管线位于庄河中心城区4个街道及周边徐岭镇、光明山镇、大郑镇、吴炉镇、兰店乡、太平岭乡等庄河市**** 2.3招标范围:庄河中部供水工程二三期测绘、地质勘察、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的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并通过专家评审。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所有设计成果达到招标人满意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 2.6设计服务期限:根据招标人对本项目实施进度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提交成果。(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7投标保证金: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勘察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测绘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专业类别包括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资格,且注册在本投标单位。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内(指 2022年 04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正在实施给水管线或厂站的项目勘察、设计 业绩。 3.4财务要求: 无 。 3.5信誉要求:截至开标时间,经“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不良行为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截屏等方式留存于投标文件中。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需以设计单位为主体,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必须为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主体在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7其他:项目标段名称:庄河中部供水工程二三期初步设计 。 4. 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https://slt.ln.gov.cn/slt/zxpd/tzgg/********/index.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08时30分至****17时00分止,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 (网址: https:****/ )下载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 (网址: https:****/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址: https:****/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09时30分。 6.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6.5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线上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s:****/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6其他:投标人须随时关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的通知(补遗文件、补充通知等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 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国家规定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庄河市水务局,办公电话 ****。 10. 联系方式 (1)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庄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 联系人:吴工 电话:**** 传真: / 电子邮件: ****@126.com (3)异议处理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 (4)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联系人: 国泰新点公司客服,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