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本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相抵触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答疑部分:无
补充部分:
1、原招标文件P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1
投标人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
3.5 “合格”状态,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一期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修正为: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不需提供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只需提供环
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投标人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3.5 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一期
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
果证明”)。
2、原招标文件P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3.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3.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同表6,应附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
3.5 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查询信息截图,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建造师
注册证书如有延续注册信息的,还应提供延续注册信息;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提
供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复制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与签名图
像笔迹一致。
修正为:
3.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同表6,应附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中级
3.5 及以上职称。
其它按已发布的内容执行,本补充未涉及的内容不变。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网站关于本工程发布的其它相关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
不负责。
2025年 4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