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苏嘉甬海盐站站前广场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通苏嘉甬海盐站站前广场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业主单位自筹及银行融资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 ,行政监督部门为海盐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36744.57 万元,工程概算 25262.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24702.19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1亩,总建筑面积约32800㎡,地上建筑面积约1155㎡,地下建筑面积约31645㎡。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下停车库,地上配套建筑及设施、落客平台、绿化景观等,建设地点:站前广场位于如意大道南侧,高铁站站房北侧,站东路西侧,站西路东侧。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建设通苏嘉甬海盐站站前广场项目,包括在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及施工图设计(含城市家具),工程所需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管理及保修服务,负责管理协调(或配合)各参建单位的工作,并对承包工程内容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造价及各项审批手续等全面负责,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24795.2017万元。
2.3计划工期:68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等承包人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期),施工图设计及优化须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4其他: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且苗木的完整成活率100%要求,达到“南湖杯”优质工程,争创“钱江杯”优质工程。
③标化要求:达到嘉兴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工地(具体按嘉兴市相关文件执行)。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①+②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独承担工程施工工作;承担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独承担工程设计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以来投标人(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已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类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含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已完成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时间为准。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公证书不予认可。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合同、中标通知书;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未能按上述要求体现业绩要求的,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注: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数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不含住宅、商住楼、工业项目。(下同)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上述条款3.13-3.18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承诺即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5月30日 9 时 00 分,地点海盐县****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地 址:海盐县****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 系 人:谢凌云、王婷
电 话:**** 电 话: ****
邮 箱: /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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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