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拟对 2025年患者随访系统定制化升级改造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单一来源协商。本项目为四川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
点击登录查看采购患者随访系统定制化升级改造服务供应商一名。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将做无效响应处理。(详见第三章)。
拟定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祥
联系地址:北京市****
邮编:100193
以书面形式邀请唯一供应商参与单一来源协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无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采购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一、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邀请书。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起质疑。
注:获取的采购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邀请书。
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
邮编: 646000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
邮编: 610000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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