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年内 (2025年 4月 29日前) 不少于 1 个 (1至3个 ) 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 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1825天内)至少承担过一项总建筑面积26000m²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业绩需包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建筑、 结构、 暖通空调、 给水排水、 电气, 各专业人员至少一名,且必须是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以上任何专业负责人。
2.7 其他要求:/。
3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4月 29 日 18时 00分到 2025年 05月 21 日 08时 59分
获取方式: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5月 21 日 09时 00分
递交方式: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zjj.gov.cn/)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5月 21 日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zjj.gov.cn/)
七、其他
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 (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