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潮河干流县城上游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图审查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人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丰宁县顺达帝景12-2-13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芳芳 ****
三、采购内容:丰宁满族自治县潮河干流县城上游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图审查 ,预算金额10.72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甲方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约为1年(签订合同后3天出审图报告)。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向的投标方请于****至****,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在点击登录查看 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联系人:高芳芳,联系电话:****)。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资质相关证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 (丰宁县顺达帝景12-2-13层)。
6.2开标时间:****上午9:30(北京时间)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磋商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网址:https://www./public/2020/html/login.html?url=/info/fbxx/fbgg)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