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递交时间:**** 13:56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我单位拟建的兴义市第十二小学学生食堂及足球场建设项目,于****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担保:银 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大于合同金额的 10%,本项目履约担保的金额由中标人与招标人自行协商。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 5 日内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交纳保证金之后再行商定合同签订事宜。履约担保将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予以退还。 10.1.3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在合同履行中,中标人不得存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规定的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形。 现更正为: 7.4.1 履约担保 本项目无需提供履约担保 10.1.3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在合同履行中,中标人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二、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③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I=65-P×K×100 I=投标总价得分(I≥0) P=偏差率 K=扣分系数:Bn大于J时,K取0.2;Bn小于J时,K取0.1;Bn等于J时,K取0。 现更正为:③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I=65-P×K×100 I=投标总价得分(I≥0) P=偏差率 K=扣分系数:Bn大于J时,K取1.5;Bn小于J时,K取1.25;Bn等于J时,K取0。 招标文件涉及此更正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