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编号:**** | 宗地编号:隆回县**** | |
宗地名称: | 用地类型:一类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33222.0平方米 | ||
主要用途年限(年):50年 | ||
所属行政区:邵阳市/隆回县 | 批准机关:隆回县人民政府 | |
规划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 面积:33222.0平方米 | 年限(年):50 |
地块位置:隆回县**** |
容积率:1%≤R | 绿地率:L≤20% | 建筑密度:30%≤JM |
限高(米):H≤40 |
公告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09时00分00秒 |
拍卖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报名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 16时3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16时30分00秒 | |
保证金缴纳金额:1006.63万元 | |
起始价:1006.63万元 | |
增价幅度:20.0万元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 |
是否允许拟成立新公司:是 | |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否 | |
是否有底价:否 |
经隆回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在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218.76.201.12:8888/portal/index,)以网上交易的方式公开拍卖出让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网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土地面积(m2) | 规划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
隆回高新区2-11地块(北侧) | 隆回县**** | 33222 | 工业用地 | 50 | 1006.63 | 1006.63 | 20 |
2、网上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米) | 交付土 地条件 | 行业分类 | 商住建筑面积比(%)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投资总金额(万元) | 开发建设期限(月) |
隆回高新区2-11地块(北侧) | R≥1 | M≥30% | L≤20% | G≤40 | 现状 | / | / | ≥230 | / | 受让人应当在交地后壹年内开工,并在开工之日起叁年内竣工 |
注:本次网上拍卖出让不另设置底价,拍卖起始价视同为底价。
二、出让人、网上拍卖人
出让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出让人地址:隆回县****
网上拍卖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网上拍卖人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联合申请的,还应在网上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应当明确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四、确定最高报价人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适用“底价规则”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人。
五、网上拍卖出让有关时间及要求
1、网上拍卖公告时间:****9时00分至****10时00分
2、网上拍卖时间:****10时00分
3、网上报名及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17时00分
4、网上报价时间:网上拍卖期间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出让文件,申请报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竞买人对所竞买标的拍卖出让文件及出让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有意竞买者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Edge、Chrome、FireFox主流浏览器登陆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218.76.201.12:8888/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宗地,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宗地相关资料。
2、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宗地规划要求实施。
3、土地出让总价款不包括按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
4、为防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应尽量在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限前4小时将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并尽量避免在挂牌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受确认导致无法参与竞买活动的情况发生。
5、为了保证系统运行安全、稳定、高效,请在Windows7系统中使用谷歌浏览器,并下载安装CA驱动。
6、为了保护账号安全,如60分钟没有操作交易系统,您账号会自动下线;如需切换账号请先注销当前账号再登录。
7、缴纳竞买保证金时,请不要现金存入,否则退还竞买保
证金时不能原路返回。
8、请有意向竞买者务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否则不能在网上出价。
9、竞得人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价款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价款,土地出让价款缴入隆回县税务局专户。
10、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还需另行缴纳成交价款总额3%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入隆回县高新区管委会专户。
11、最高报价人应当从获得最高报价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点击登录查看办理资格审查后并签订《成交确认书》,愈期不签订的,将取消最高报价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成交出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身份证证明材料等原件资料,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县自然资源局将终止供地,同时扣除定金(成交价款总额的20%)。
已签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不按时缴纳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且不返还定金(定金为成交价格的20%),收回土地并对该宗地重新组织出让。
12、土地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包含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其他税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其他税费由受让人另行承担,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测绘费等相关税费。
13、受让人须按合同约定交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履约保证金和价外税费后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直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依照规定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14、受让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利用土地;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供地。
15、受让人应及时办理好有关建设手续,按规定时间动工。在约定开工期限内依法开工建设的,依据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未依法开工建设的,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满壹年未依法开工建设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外,还需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收取土地闲置费;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满贰年未依法开工建设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16、受让人按规定时间动工后叁年内竣工的,提供住建主管部门综合验收审批材料,退还余下的50%履约保证金;已动工但未按规定时间竣工的,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并扣除余下的50%履约保证金。
17、交地工作和红线范围内的权属纠纷及周边群众矛盾调处由隆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红线范围外的权属纠纷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土地交付条件为三通一平,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出让金后12个月内,交地方式由隆回高新区管委会会同竞得人根据出让红线图放线定界,并签订交地确认书,交地确认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在约定交地日之前交县自然资源局。
八、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竞买人对竞买申请、保证金缴纳、网上报价等程序有疑问的,应在挂牌(拍卖)截止时间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竞买人对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复有异议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竞买人对宗地现状及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对出让公告存在异议的,应在公告结束前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对出让人有异议的,可向省自然资源厅进行投诉。
九、联系方式如下:
点击登录查看自然资源交易部:****
点击登录查看权益股范市委:****
不动产登记中心蒋相云:****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竞买须知》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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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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