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营门口院区二次供水系统维保服务商1家,拟对该项目采用零散谈价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营门口院区二次供水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至****,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提交零散谈价公告 第五点 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资料的PDF扫描件至邮箱****@qq.com。
(二)现场报名:点击登录查看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 第五点 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
五、报名资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表(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明(见附件2)。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谈价的,可不提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内容:采购营门口院区二次供水系统维保服务商1家。
(二)项目预算:2万元/年,最高限价:2万元/年。
(三)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服务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营门口院区****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参数及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清单
序号 | 项目 | 数量(次) | 备注 |
1 | 水箱清洗消毒2台 | 半年/次 | |
2 | 水质监测2台 | 半年/次 | |
3 | 住院部二次供水系统维保 | 1年/次 | |
4 | 门诊大楼二次供水系统维保 | 1年/次 |
(二)服务内容
1、进行水泵的维护保养工作,检查水泵的振动情况;
2、跟踪发动机启动电流,报告任何异常情况;
3、注意运行电流并观察数字的异常变化;
4、依次检查并拧紧松动的螺栓和螺母;
5、检查压盖有无过度磨损,必要时提交报告予以更换;
6、检查止回阀是否正常运行;
7、对密封垫其进行调整以减少漏水;
8、检查泵轴承、机油或润滑油;
9、检查关联控件和安全装置是否正常运作;
10、检查各阀门是否能关闭或打开;
11、测量并记录电流、内水压、外水压等主要操作参数;
12、检查泵壳、支架、起动盘及控制板是否被腐蚀;
13、对水箱水进行余氯检测;
14、提交包含工作改进建议的报告;
15、日常维护除锈保养;
16、每年进行水箱清洗、消毒,共两次。每次间隔周期为180天,每次为水箱施工时间 3-6小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清洗人员健康证);
17、每月进行一次基础维护、巡查、泵房卫生清理并出具巡检记录;
18、维保每月例行检查一次,每次维保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记录,重点检查排除隐患,保证水泵正常运行;
19、提供应急预案(最终方案由采购人确认);
20、清洗水箱后,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提供带MA章的水质检测报告。
(三)供应商须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联系人:陈涛,联系电话****。
(四)服务响应
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急响应时间:紧急故障 30分钟到场处理,一般故障 2小时到场处理,提供7 24小时应急服务热线。
(五)维修抢修材料费计取:维保期间更换配件 200元免费(详见附件5),>200元配件报采购人审核后,按院内采购制度流程执行。
九、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营门口院区****
(二)服务期限
3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表详见附件4《二次供水系统维保服务月考核表》)。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维保服务,按合同要求像采购人提供相关资料,经考核合格,每季度结算一次。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2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供应商须在采购人付款前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采购人可根据管理需要调整考核内容。
(四)违约责任
1、若供应商不能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的时限及时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逾期3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则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
2、若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经采购人验收不合格,或者不符合采购需求内容又无正当理由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行业相关规定、采购人现场管理制度及本采购需求的约定,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司法机关等裁决应由采购人赔偿的费用等。
4、供应商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采购人损失尚未补足的部分。
5、供应商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采购人为主张权利而实际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以及来自行政机关的罚款等。
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谈价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并满足我院提出所有谈价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点击登录查看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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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点击登录查看营门口院区二次供水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