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投标人按质按量按时按地进行供货。
2.送货质量:
2.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拆封且未使用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配件)。
2.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的原厂维修保养期限,按照投标响应时维修保养承诺条款执行。
2.3、投标人所供应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投标人负责退换货;由于采购人设备不再使用等原因,需要退换货,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
投标人应无偿更换。
2.4、投标人根据采购人实际采购需要,负责本项目《采购产品清单》中的内容,但不限于此清单货物的供应。清单外货物,采购人优先要求中标人配送,价格以京东等电商平台以及周边大型连锁商超市场价格中对应产品价格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按照成交人中标的优惠率进行结算
二、相关标准:产品应符合采购文件的相关技术要求,如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产品在质量的可靠性方面,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最高级别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三、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产品清单,采购产品清单中所列物品的规格/型号/参数在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准随便更改、调换,并要求保质保量,按时供货,违者采购人有权拒付款,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者,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1.付款人:长沙市儿童福利院(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货款按月结算,当月货款在采购人和中标单位核对确认后,进行支付(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该期限内不计息);
3、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五、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六、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国家、省、市****
七、其他要求:九、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
1.中标人未按合同条款的要求送货,经三次协商仍不改进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如果送货时间迟到2小时以上,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按当天货物总价的1%进行支付)。
3.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都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验收、质保期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