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包含达浒镇、官渡镇、大围山镇、张坊镇、永和镇、高坪镇、古港镇、沿溪镇等8个乡镇。共65105户承包户,约242259.95亩耕地(含园地)。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1.质量标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政策,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8 号)《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规范(试行)》
等文件要求,开展二轮延包整县试点工作。
2)数据成果技术标准: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GB/T
35958-2018);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NY/T2539-2016);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质量标准。
2.技术指标
1)数学基础
坐标系统:采用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3° 分带;
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数据格式
矢量数据采用Shape fi1le格式;
栅格数据采用IMG或TIF格式;
属性表数据采用 Microsoft Office Access的mdb格式;
文字报告及表格数据采用WORD、WPS、EXCEL、PDF格式;
图件成果及扫描资料采用 PDF 或 JPG 格式;
元数据采用 XML 格式。
3)计量单位
长度单位:采用米(m),保留两位小数;
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 ),保留两位小数;
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a),保留两位小数,可将亩作为辅助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界址点坐标单位:采用米(m),保留三位小数;
界址线边长单位:采用米(m),保留两位小数。
九、项目成果
1.调查成果
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申请表;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调查信息公示表、公示图;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④承包户户籍信息资料(新增或变更部分)等等。
2.数据库成果
二轮延包汇交标准格式(符合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网签系统数据规范及相关技术要求)数据库成果。
3.档案成果
包括但不限于延包工作小组成立文件、试点工作方案、延包工作方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 以及各级综合纸质档案等电子、纸质档案。
4.文字报告等材料
①试点工作方案;②技术设计书;③项目总结报告;④技术总结报告;⑤检查验收报告及记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
五、服务标准:(一)数据技术服务。
主要包括:1.导出加工基础数据服务。从市****
(二)相关技术服务。
主要包括:1.数据汇交技术服务。对标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规范》《调查规程》《编码规则》等技术要求,对乡镇、村组农户承包地数据进行汇交,整乡范围内村与村、组与组之间的地块接边,确保接边后地块矢量数据无重叠,形成二轮延包调查变更数据库,符合国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数据导入技术要求;2.数据质检技术服务。对标《数据库规范》与国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技术要求,对汇交的农户承包地数据进行质检,以符合国家网签系统数据标准;3.合同网签技术服务。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技术要求,批量创建农户土地承包合同网签账号,将数据加密(国家网签系统规定的加密规范)导入网签系统,组织发包方、承包方通过网签系统开展在线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4.与不动产衔接技术服务。农户承包地数据从国家网签系统返回至省级平台,转省级不动产登记平台,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证书后信息返回农业农村部门。期间,因技术服务单位原因出现农户承包地信息不准等问题的,由技术服务单位整改并完成。
(三)测绘技术服务。
主要包括:1.分类整理摸底核实数据服务。收回《摸底申请表》予以分类整理,整理出农户承包信息无变化、有变化两类,形成调查清单;2.比对数据服务。根据业主方从相关部门拷贝的相关数据,如宅基地建房、征收征用减少耕地、农户分户地块分割等改变农户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信息的,开展农户承包地已改变地块信息与未改变承包地块信息比对,制作农户承包地测绘调查数据改变情况对照表;3.农户申请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技术服务。对照确权登记颁证的农户承包地清单,按照延包方案要求,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垦复等形成的新增耕地、未确权登记颁证的耕地、集体机动地等进行调查测绘,并进行现场指界,形成调查测绘结果报告;4.将调查测绘报告内容分类成公示资料技术服务。将上述二轮延包调查测绘报告数据,分类成农户承包地数据公示清单、集体机动地数据公示清单,整合成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地《公示表》。
(四)档案整理及扫描技术服务。
主要包括:1.二轮延包试点农户(承包方)从国家网签系统导回的承包地电子数据纳入档案整理范围;2.二轮延包试点农户(承包方)与国家网签承包地数据匹配的纸质档案及其扫描件数据纳入档案整理范围;3.发包方二轮延包试点实施工作资料扫描件数据纳入档案整理范围;4.省市****
(五)人员配置:本项目的人员配置不低于10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六、验收标准:1.按照《湖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验收办法(试行)》、《关于转发<长沙市****
2.需接受点击登录查看对成果质量和工作进度的全程跟踪监督和检查,其生产的调查成果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市县验收。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市本级各标段自查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市成果验收由牵头单位负责,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 数据技术服务、测绘技术服务、档案整理服务的差错率不得超过2%,如超过视为验收不合格。
6.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1、后续服务要求
1)、自项目开始实施至提交正式成果后1年内,须提供与项目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
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结算方法
1)付款人:点击登录查看
★2)付款方式:完成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后,支付结算总金额的40%;项目完成并通过省、长沙市和浏阳市验收后,支付结算总金额的50%。验收完成后,开展“回头看”一年内免费运维服务,一年后支付项目余款的10%。
3)最终结算按照实际调查数据进行结算。
3、本项目采用单价包干形式,包括驻场调查、报告编制、成果审批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项目,成交供应商负有对成果资料保密的责任。
5、测绘数据必须满足在湖南省不动产登记“一库一平台”上落宗及发证的要求。
6、将集体土地所有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审批或不动产登记数据加入此次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底图。
★7、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浏阳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市试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四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可以中一个标段。开标时,如中标一个标段,不再进入其他标段评审。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