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地点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山景区内,地形以岗地丘陵为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麓山景区长廊厕所外立面形象提升、内部空间布局优化及设施配置升级,工程总面积137.7㎡。包含2个子项内容,一是建筑工程,对公厕入口处矮墙进行拆除后再安装雨棚,解决原建筑隐蔽,入口导向性差的问题;拆除室内原有隔墙,天花,地砖,按照设计施工图重新砌筑墙体并设置新的厕位分隔;地面开挖650mm,拆除原排污,给水,强电管线,铺设新的管线设备后,铺设防滑真空石;二是安装工程,室内拆除原有洗手台、小便斗、蹲坑等,安装各类型新的智能化产品设备。
二、相关标准:1、质量保证 (1)本项目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要求,验收合格;
(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3)质量保修:执行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缺陷责任期1年,质保期2年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4)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设备所需的零配件。
2、现场施工特殊要求
(1)本项目施工期间,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应负责不在本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如有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无条件修复;
(2)施工期间,消防设备及系统必须保持全天候二十四小时正常运行,承包人必须与原消防系统维护单位协调一致;
(3)施工期间,要保持非施工区的水、电、空调的正常运行;
(4)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
(5)成交供应商及时足额发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资、加班费及福利等应当支付的人工费用,不得因上述费用发放不及时,导致发生采购人设施维护服务无法正常进行或引发纠纷、造成影响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一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损失及对采购人的赔偿,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费用。
3、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相关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工程实施时将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不得有在建项目),且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三、技术规格: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
2.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施工材料的运输、保管及保险以及供货范围
(1)成交供应商负责工程施工材料以及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工程施工材料以及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工勤人员造成自身伤害或他人死亡等意 外、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
(4)成交供应商应当为所有服务员工购买包括但不限于五项社会保险;
(5)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采购清单内所有货物的供应和产品正常使用时所需的附件、工具等;
(6)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所需辅材、配件、配套施工等;
(7)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文明安全施工。
2、施工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2)成交供应商做好职工的入场教育培训,搞好全员的各项交底工作;
(3)成交供应商须加强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
(4)成交供应商须制定并落实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5)成交供应商须建立确保计划工期的保证措施;
(6)技术措施:制定详细的工期网络计划,科学地安排施工进度,实现质量、效益、工期、安全各项工作指标。细化施工方案合理地投入劳力、材料和机具设备提高工效。引入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把总工期控制在合同工期之内;
(7)组织措施: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对工程行使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实施、监督的职能,选择各专业施工队伍进场,根据各工序的紧前紧后关系,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时间,保证计划按时完成;
(8)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①制定安全目标: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制定相关的安全保证体系和措施,确保无任何机械、消防及人员伤害事故; ②加强职工入场安全文明教育,制定安全文明操作规程及现场“三防”预案; ③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④施工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安全帽,防止抛物、坠物; ⑤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安全标志牌或警示牌; ⑥对施工过程中所生成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清运。
六、验收标准:(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经验收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规定的合格标准;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的支付,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实施时间及地点
1.1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
1.2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 付 款 人: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2 付款方式:1.第一次支付: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30%的工程款;
2. 第二次支付:竣工验收并提交验收资料经甲方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40%的工程款;
3.第三次支付:经结算审计后,累计支付至最终结算价(审计确认的结算价)的97%,剩余最终结算价的3%作为质保金;
4.第四次支付: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且无工程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甲方全额无息返还支付扣留3%质保金款项。
如乙方已收取的费用高于第三方审定的结算金额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向甲方返还多收取的费用和质保金费用,否则乙方应按照LPR的四倍支付资金占用费。
2.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湘江新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三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4.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因成交供应商违约应支付违约金或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采购人有权从任何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关金额,应付款不足以扣除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补足。
6.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
7.成交供应商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和保密责任,如造成采购人国家秘密、警务信息和个人信息泄露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
8.成交供应商如在施工期间出现恶意违规操作或不服从合理管理等现象,可能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和社会危害而拒不改正的,采购人可不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资、加班费及福利等应当支付的人工费用,不得因上述费用发放不及时,导致发生采购人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或引发纠纷、造成影响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一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损失及对采购人的赔偿,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0.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火灾事故、人员伤亡安全事故等情形,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