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达纳米催化电解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因使用需求变化,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局部变更。考虑到企业实际使用需求且相关调整符合规划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调整方案,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规划指标调整内容
调整前指标:用地面积13088.24㎡;总建筑面43574.39㎡;计容建筑面积39056.89㎡;不计容建筑面积4517.50㎡;配套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6017.92㎡(占总建筑面积的13.81%);建筑占地面积4945.89㎡;建筑密度37.79%,建筑系数40.25%,容积率2.984,绿地率15.0%;机动车停车位12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548辆。
调整后指标:用地面积13088.24㎡;总建筑面43589.15 ㎡;计容建筑面积39071.65 ㎡;不计容建筑面积4517.50 ㎡;配套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5996.73㎡(占总建筑面积的13.76%);建筑占地面积4924.70 ㎡;建筑密度37.63%,建筑系数40.13%,容积率2.985,绿地率15.0%;机动车停车位12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572辆。
二、总平面图调整内容
1.厂区南侧主入口4#大门取消,在相同的位置增设成品岗亭,次入口增设成品岗亭。
2.厂区南侧主入口结合围墙和岗亭增设入口景观墙。
三、建筑单体调整内容
1.1#厂房一层平面1~11轴交A轴处卷帘门调整为窗户;二至十三层平面1~11轴交A轴及1~11轴交G轴处增设空调机位,A~G轴交1轴及A~G轴交11轴处取消空调机位,相应位置的窗户大小根据空调机位的变化同步修改;屋顶水箱位置调整至F~G轴交10轴处;建筑立面根据平面调整同步修改。
2.2#厂房一至五层平面四周外墙增设部分空调机位,相应位置的窗户大小根据空调机位的变化同步修改;A~B轴交1轴处及A~B轴交12轴处疏散楼梯间宽度由3.0米增加到4.2米(墙轴到墙轴),屋顶楼梯间宽度相应增加;配电间位置根据使用需求调整至DT1货梯北侧;建筑立面根据平面调整同步修改。
3.3#配套宿舍楼取消一层食堂及厨房功能,同步取消二者之间的隔墙及D轴交4轴处排烟井,空间整合,功能调整为门厅;8~10轴交D轴处增加一个空调机位,此处原有的疏散门调整至靠近8轴处;二层平面主要使用功能由活动室调整为宿舍,增加宿舍15间,并配备两间无障碍宿舍,在3~5轴间增加公共卫生间;三层两间无障碍宿舍功能调整为普通宿舍;二至十层平面A轴交3轴处增设空调机位,相应位置的窗户大小根据空调机位的变化同步修改;十层活动室增设分隔墙和疏散门;屋面水箱间在3轴处增设分隔墙;建筑立面根据平面调整同步修改。
以上调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网址:http:****.cn公示期间为****至****(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来信请寄地点如下: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审批。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的为准。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 浩达纳米催化电解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调整前后图纸(见福州高新区网站)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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