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烟施伟策2025年-2028年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烟施伟策2025年-2028年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137/ KCFW-2025-09598)
2.3 招标范围:对项目服务地点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烟气参数、烟气黑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油烟、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NH3-N)、总磷、总氮、硫化物、硫酸盐、石油类、动植物油、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挥发酚、硫化物、总汞、总铅、总砷、总镉、化学需氧量、臭气、硫化氢、噪声、COD、铅、汞、镉、铬、砷、铜、锌、镍、氰化物、腐蚀性等。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2.4 项目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厂内及厂界(范围内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的排放情况的监测/检测)、玉溪北控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厂内(配套甲方的废水预处理设施进口和出口废水监测/检测)。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签三年。合同执行每满12个月,招标人有权按甲方相关规定对中标人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合格且项目预算得到批复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合同,评定结果不合格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招标人上级或行业对该项目进行调整的,招标人有权调整服务范围或解除合同。
2.6服务质量:检测/监测方案的编写和实施及出具的检测/监测报告及其相关的成果资料须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标准及规定的要求,对检(监)测数据和检(监)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满足招标人的服务要求。
2.7工作成果的交付要求:投标人应在现场取样检测完毕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月度环境检测报告、10个日历天内完成季度环境检测报告的编制并提交给招标人指定人员(若遇到国家节假日、周末可适当顺延报告提交日期),其中纸质版报告:1式2份,电子版:word版1份、纸质原件扫描件1份。
2.8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9 出资比例为:100% 。
2.10项目金额:本项目三年含税预算金额约为390000.00元,最高控制单价详见《第七章 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 投标/响应单位自****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 投标/响应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 投标/响应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④ 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且能够覆盖本项目的服务范围。
注: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4.2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以下资料至 昆明市****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
4.3邮件获取:请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即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至****,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文件费缴纳方式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党群活动中心小会议室22(云南省玉溪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 “云南中烟官方网站”、“红塔集团网站”、“”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络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
招标代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执 行 机 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络 地 址:昆明市****
邮 编: 650000
联 系 人:李工、孙工、胡工、张工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箱: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