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 14:20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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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8,956,48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桥西污水厂石津干渠分区****澄清 序号:NO.01 项目名称:桥西污水厂石津干渠分区**** 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1.11条内容“1.资质条件:(2)1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更正为:“1.资质条件:(2)1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原招标文件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l.1.1条内容“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对125处生活小区雨水、污水管道进行分流改造,其中包括生活小区排水管道末端雨污分流改造(小区内部现状已完成雨污水分流,本次仅需要改造排水管网末端合流管道,实现雨污分流);生活小区内部雨污水分流改造(将内部雨污水进行分流改造,分别接入市政雨水、污水管道,实现雨污水分流)。” 现更正为:“1、颐宏路(中华大街-明珠街)对现状污水管道非开挖修复约0.8公里,对现状明珠街污水主管过北线民心河段清淤、修复。2、北新街(北二环路—柏林南路)污水管道改造、修复。3、明珠街民心河口强排设施改造,对现状雨水排放口增加强排设施。4、规划路(北二环—联盟****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补遗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部分,构成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下载澄清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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