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北园)邻里中心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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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佛山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北园)邻里中心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 ||
公告性质 | 其他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佛山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北园)邻里中心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原定开标时间:****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公告”中“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的如下部分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2.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文件)。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多名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均不接受其投标申请。投标人如为拟投货物制造商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 2.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文件)。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多名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均不接受其投标申请。投标人如为拟投货物制造商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 佛山市**** | 地址:佛山市****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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