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一)招标公告及材料下载地址
请仔细研读《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选题指南》《投标书》。重大项目招标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点击登录查看网站(网址:http:****)下载,也可到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
(二)具体工作安排
1.数量要求
本次全国规划办组织的重大招标课题实行不限额申报,即不限制省内各管理单位(即通知发文单位,下同)组织申报数量。
2.招标对象要求
主要包括高等院校,部委直属单位,省级以上研究机构、党校(行政学院)等的研究人员。投标以责任单位名义组织,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地区****
3、省级审查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招标要求,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进行审查,符合招标要求的名单将在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公布,请及时查看。
(三)申报
1.线上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截止时间为5月30日17时,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进入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
2.审核时间
根据全国规划办有关要求,2025年6月1-9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负责审核我省申报的有关材料,材料审核期间,如发现提交材料有异议,可以退回修改,但是,审核期间不能新增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线上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17时。
(三)纸质材料提交
通过省级资格审查后,6月11日17时之前把加盖公章的纸质《投标书》报送至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投标书》采用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主题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如是论文,可排版在《投标书》中;如是著作,需同时寄送5本至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二、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及专项项目
(一)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1、申报公告及材料下载地址
请仔细研读《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各《选题指南》《申请书》《活页》和《申报常见问题答疑》,请务必注意申报新要求,确保课题申报的科学和规范。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点击登录查看网站(网址:http:****)下载,也可到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
2、全规办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为进一步调动省属高校和各市****
(1)年度项目类别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年度项目包括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
(2)名额分配数量及方式
本年度依据集中统一评审与名额分配相结合的原则,拟对我省设有师范类教育的有关本科高校实行名额分配与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相关申报单位名额分配按照“基础数和奖励数”相结合的原则,本年度拟分配的名额,无需省级评审,直接推荐至全规办。参与名额分配的有关高校,若本单位申报数量超过分配名额,其他申报者,以及没有参与分配名额的有关高校、厅直属单位实行不限额申报,且一并纳入省级评审。有关高校名额分配具体如下。我校不参与名额分配,校内不限项,直接申报参与省级评审。
3.省级组织评审及培训时间安排
(1)****前将所有材料(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17:00前(5月21日为寄达时间,非寄出时间),请各管理单位务必将所有材料(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报送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指定电子邮箱和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2)省级评审时间。5月24日在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公布评审结果,请各管理单位和申报人及时查看。
(3)公益性培训与指导。5月24日-25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开展公益性学术研讨会,务请各相关单位联系人及项目负责人保持手机畅通。如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4.申报材料要求
(1)电子材料。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和《活页》以及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
(2)纸质材料。《申请书》报送3份,《活页》报送3份
(二)全规办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专项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无需省级评审,直接推荐至全规办。
1.专项项目类别
“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
2.专项申报要求
(1)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项目类型设有重点和一般项目。申报专项须从指南中选题,并按照指南意图进行研究设计。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原则上每个选题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不得延期。申请人或团队主要成员要具有就业指导与服务的工作背景或从事与就业有关的研究工作。
(2)教育考试研究专项。项目类型设有重点、一般和培育项目。项目研究期限为2-3年,不得延期。重点、一般和培育项目的申请人均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外,或者担任副司(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项目类型设有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申报重大和重点项目必须从指南中选题,并按照指南意图进行研究设计。一般项目可对指南中的题目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改变题目中的关键词。研究期限为2-3年,不得延期。申请重大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团队成员须包含开放大学在职教学或科研人员。
(4)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项目类型设有重点和一般项目。申报专项须从指南中选题,并按照指南意图进行研究设计。如确有需要,可对指南意图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拟选题不予受理。研究期限为1-3年,不得延期。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5)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项目类型设有重点、一般和培育项目。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必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并按照指南意图进行研究设计。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培育项目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研究期限为2-3年,不得延期。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专项主要面向高等院校、部委直属单位、省级以上研究机构、党校(行政学院)等机构的研究人员申报。申请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副司(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申请一般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10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申请培育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5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
5个专项所设的项目类别略有不同,拟申请专项项目的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申报公告和指南;注意申报资格、研究年限、成果要求,确保符合申报要求。
3.网上申报方式及时间
(1)申报方式及平台
本年度课题申报全部采用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2)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于****零时至5月30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由省级教育规划办管理的单位需在此段时间内同步完成审核提交)。
(3)审核时间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要求,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网上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17时。如需退回修改,期间不能新增申报材料。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开展申请和审核工作,因错过受理时间、未按要求操作系统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4)报送纸质材料时间
《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见附件8)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在平台上提交给全规办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级单位审核同意的文本。待立项公布后,课题管理单位在平台上下载所属立项项目的《申请书》(不需要《活页》),每个项目打印1份,加盖公章后统一寄送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4、其他注意事项
(1)各高校和设区市教科规划办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选题要贴近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决策和需求,同类选题不得重复申报。
(2)请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厅直属单位务必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规定,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
(3)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7年7月修订),请各市****
严禁课题被终止或撤项后未满5年者申报;严禁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下统称“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和专项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之前);严禁“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同年度作为负责人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和专项项目;严禁同年度同时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严禁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申请专项;后续如有发现此类情况,将对课题申报个人和单位进行通报。
学校科研处咨询电话:****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咨询电话为****、****。
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e-plugger.com。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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