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含山-上海桃浦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含山县城东西区排水管网更新)-振兴路(广源大道)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马鞍山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30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含山-上海桃浦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含山县****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含山县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含山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点击登录查看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含山-上海桃浦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含山县城东西区排水管网更新)-振兴路(广源大道)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含山经开区环保科技产业园。振兴路北起规划缘山路,途径龙泉路、庄乐路、小肖路,南至G346,道路全长约1345米,红线宽24米、14米。本次建设标准为城市****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含山县****

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6400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917342.40元(监理费率:1.5%)

八、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九、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2、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业绩要求:无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7、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8、已从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范围:本项目自设计始及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图纸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项目内容的建设全过程监理服务(含审计阶段的配合服务)。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7时30分,投标人登录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含山县****

3、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00分。

5、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7、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至****17时3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十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

十九、备注:

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兴马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采取投标人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

邮编:2381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欣明国际大厦727室

联系人:骆宏敏、秦聪

电话:****、****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