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250,000.00
(四)采购需求:
计 | 控制单价 | 量 |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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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 |||||||
1、参与论证我街道宏观决策的合法性与可行性,为我街道重大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 |||||||
2、为我街道及职能部门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行政治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完善我街道法律风险防范制度、措施,提供处理突发事件、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重大事件的法律依据。 | |||||||
3、为我街道进行各项改革及政策措施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 |||||||
4、受我街道委托,对以我街道名义或被我街道列入管理项目的承包、发包、招投标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 |||||||
5、受我街道指派,为依法处理涉及我街道的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宣导。 | |||||||
6、就我街道修订管理制度进行合法性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 | |||||||
7、协助规范我街道常用法律文书和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听证、行政诉讼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 |||||||
8、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以我街道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 |||||||
9、接受我街道委托,代我街道处理诉讼及仲裁事务。(律师费不包含在常年法律顾问费中,按《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八折收取或酌情收取)。 | |||||||
人员要求:2 | 服务开始时间:**** | 拟聘用期限:****至**** | 1 | 年 |
三、服务要求:
1、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2、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3、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
4、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我街道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四、服务方式:
1、每周固定三天派一名专职律师到我街道现场办公,另根据实际需要派律师到我街道提供法律服务。
2、其余时间以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提供法律服务。
3、书面法律意见一式三份,提交我街道一份、提交我街道主管领导一份、律所存留一份。
4、口头法律咨询意见保留完整记录,并定期交由法律顾问团集体审阅,由法律顾问团队保存。
5、列席我街道相关会议,并提供法律意见。
(五)议价发起时间:****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法律服务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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