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口市****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口市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租赁用途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 ||||||
1 | 海口市**** | 商业 | 25 | 5000 | 3375 | ||||||
2 | 海口市**** | 办公 | 1016.48 | 24000 | 15684.14 | ||||||
3 | 港澳工业区**** | 厂房、仓库 | 211.74 | 1000 | 538.74 | ||||||
4 | 海榆西线永万工业区**** | 商业 | 1852.47 | 20000 | 13227.38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标的1:3年 2.标的2-4:5年 3.租金按月支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 | ||||||||
装修期限 | 1. 原租户成交,则无装修期。 2. 新租户成交,装修期1个月(免租金,包含在总租期内) | 承租押金(元) | 首年3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1. 标的1:租赁中 2. 其他标的: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标的1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 ||||||||
标的现状 | 1.标的1为出租状态,租赁到期日为****,给予原租户优先承租权。商铺坐落于海口市**** 2.标的2坐落于海口市****
4.海榆西线永万工业区的****,房屋坐落:海口市**** 5.本次标的的出租面积,招租方均以《资产评估咨询报告》(海资评估报字【2025】第09号、第10号)、《测绘报告》(海南科立华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咨询报告》、《测绘报告》。 | ||||||||||
租赁用途 | 须按国家政策和规定合法经营(详见标的简况)。 | ||||||||||
特别告知 | 1.有关标的的资料(包括但不限文字及图片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标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不影响成交结果。 2.意向承租方竞租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了解标的有关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项目成交后,如因承租方原因不签署《租赁合同》或者因为承租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由此给交易各方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由承租方承担。 3.标的按现状出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4.以上标的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6.地上附着物的清理工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平整,并承担相应费用。 7.招租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土地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点击登录查看《事项呈批单》(****)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缴纳租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押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3、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分租、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土地。 4、承租方不得使用该土地从事违法行为。 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 交易保证金、成交价款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 ||||||||||
招租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缴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缴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现场展示 | 海口市 | ||||||||||
报名时间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押金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
服务费 | 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交易服务费为最终成交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口市**** | 4月30日9:00 | 5月20日 9:00 | 100元 | 120秒 | ||||||
2 | 海口市****公开招租 | 4月30日9:00 | 5月20日 9:10 | 300 | 120秒 | ||||||
3 | 港澳工业区**** | 4月30日9:00 | 5月20日 9:20 | 50 | 120秒 | ||||||
4 | 海榆西线永万工业区****公开招租 | 4月30日9:00 | 5月20 日 9:30 | 300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杨女士 **** 孙女士****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公司本部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 海口市**** 三亚市**** 三亚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