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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弥勒寺公园负一层商铺及场地招租(重新公告)

云南昆明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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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昆明市弥勒寺公园负一层商铺及场地招租(重新公告)
项目编码 **** 挂牌价格 78.5万元
价格说明 万元/首年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
是否联合出租 否 挂牌截止日期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弥勒寺公园负一层商铺及场地位于昆明市****
负一层商铺及场地租赁面积1880.18㎡,2号、10号房屋内部为精装修,3号、7号、房屋内部为简装;9号商铺场地地面为水泥地面需重新修缮,目前为毛坯。
资产数量
——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7449X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云南 昆明市 西山区
住所/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魏倩倩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79924
批准单位名称 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昆明城投公司2025年第3期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三、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昆明鸿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询价基准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 ——
账面净值(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备注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78.5
价格说明
万元/首年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投资人,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则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承租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投资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出租标的所涉及的《租赁协议》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出租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租赁协议》约定签订《租赁协议》。成为投资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承租方已经对租赁标的物的资产现状进行了全面的了解,自愿承租租赁标的物,现有经营商户须承租方进场后清退,且房地产公司不承担清退相关的任何费用,承租户分租出去商户需提供纸质版申请书向出租方进行报备。
4、意向投资人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支付属约保证金(金额以《租赁协议》为准)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5、承租方需自行承担水、电和物管等费用,及相关防火、防盗及相关安全、人身损坏等一切安全责任,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物业管理合同》。合同生效之后,任何一方违约,除了要承担违约金,还要承担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在该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天然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给乙方及同住人员造成的人身伤害,出租人都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人如果利用此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拖欠房租超过15天,则出租人有权立即无条件终止此合同。
6、承租方应当自行办理其经营所需的相关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关办理费用及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环保、卫生许可证和消防验收等行政许可/备案手续,如承租方未能合法取得上述相关证照而无法正常经营的,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概与公司无关,承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由作为不向公司进行支付租金的理由进行抗辩。
7、如承租方对场地、房屋进行重新装修,应采取“来装去留”的原则,自行办理相关行政审批许可手续,支付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装修改造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8、在承租期内,如遇到政府征收、征用拆迁等情况导致不能按照原租赁用途继续出租的,可提前解除协议,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并清空房屋,公司不对装修改造费用、经营损失等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本意向投资人已向点击登录查看查阅了标的物的相关资料,且到标的物现场查看、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物的全部现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于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2、本意向投资人接受公告中各项条款的要求,承租标的。
3、本意向投资人同意标的的承租价格不低于公告的挂牌价格,并同意以在竞价中的最后报价承租标的。
4、本意向投资人同意于公告截止时前递交交易保证金(到账为准),并按点击登录查看规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5、项目成交后,投资人同意按照公告的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协议出租除外)、签订《租赁协议》及交纳成交价款,并按本确认书的收费标准向点击登录查看支付服务费。
6、本意向投资人已认真阅读并承诺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协议》上的所有条款,并对所查阅的标的相关资料严格保密。
7、本意向投资人保证报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8、如本意向投资人有违反以上承诺或违反相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意点击登录查看按照有关交易规则进行违约处理。
9、点击登录查看作为服务方,对出租方和投资人的任何违约、违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经年检通过的合法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报名时需提供其他经营场所(不少于1处)的业绩证明。
3、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供投标前近两年每年不少于50万元税收完税证明(最少提供一年)。
4、意向承租方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如餐饮类,报名时需提供食品安全许可证等资料。
5、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供运营方案,明确经营理念、市场定位、预期效益等,确保与弥勒寺公园地上物业和谐共生。同时,需承诺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出租方开展各项工作,维护广场整体形象。
6、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开票信息(需注明普票或专票)等合法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报名时需提供其他经营场所(不少于1处)的业绩证明。
3、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供投标前近两年每年不少于50万元税收完税证明(最少提供一年)。
4、意向承租方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如餐饮类,报名时需提供食品安全许可证等资料。
5、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供运营方案,明确经营理念、市场定位、预期效益等,确保与弥勒寺公园地上物业和谐共生。同时,需承诺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出租方开展各项工作,维护广场整体形象。
6、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8、如有委托代理,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9、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权属情况:弥勒寺公园下沉广场由昆明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城投公司”)投资建设,2018年昆明城投公司与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房地产公司对弥勒寺公园进行管理。
2、租赁期限:五年。
3、履约保证金:挂牌成交价的20%。
4、租金递增方式:从第三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上浮3%。
5、租金收取及管理:先付后用,租金收取原则上半年一付,如承租方有其他要求,按照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执行。严格按照昆明城投公司及房地产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对租金进行管理。
6、税费承担方式: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税费。
7、租赁用途:商业、办公、餐饮,原则上不得改变房屋现状和整体结构,只允许开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的经营性活动。
8、水、电及物管费:承租方需自行承担水、电及物管费等费用,相关防火、防盗及相关安全、人身损害等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签订《租赁协议》的同时还需另行签订《安全责任书》、《物业管理合同》。
9、是否有原租户:无原租户。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24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意向投资人须在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点击登录查看监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人本单位(个体工商户)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路支行
账号 ****36050
保证金处置方式 ——
处置办法
一、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投资人经本所确认为投资人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拒不签署交易合同;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8、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遴选程序的;
9、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
10、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投资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11、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2、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物业管理协议(公示)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赁协议(公示)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安全责任书(公示)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七、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严格遵守《点击登录查看参与人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保障参与人信息安全,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点击登录查看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点击登录查看(www.fycqjy.com)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点击登录查看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公司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公司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投资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方本单位(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按照提示正确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若因意向方使用其他账户代缴、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拨打电话;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电话接通或手机短信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报名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保持手机通讯通畅。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公司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公司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昆明产权交易公司。
八、风险提示
点击登录查看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称“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点击登录查看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点击登录查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资产概况
弥勒寺公园负一层商铺及场地位于昆明市****
负一层商铺及场地租赁面积1880.18㎡,2号、10号房屋内部为精装修,3号、7号、房屋内部为简装;9号商铺场地地面为水泥地面需重新修缮,目前为毛坯。
资产数量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权属情况:弥勒寺公园下沉广场由昆明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城投公司”)投资建设,2018年昆明城投公司与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房地产公司对弥勒寺公园进行管理。
2、租赁期限:五年。
3、履约保证金:挂牌成交价的20%。
4、租金递增方式:从第三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上浮3%。
5、租金收取及管理:先付后用,租金收取原则上半年一付,如承租方有其他要求,按照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执行。严格按照昆明城投公司及房地产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对租金进行管理。
6、税费承担方式: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税费。
7、租赁用途:商业、办公、餐饮,原则上不得改变房屋现状和整体结构,只允许开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的经营性活动。
8、水、电及物管费:承租方需自行承担水、电及物管费等费用,相关防火、防盗及相关安全、人身损害等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签订《租赁协议》的同时还需另行签订《安全责任书》、《物业管理合同》。
9、是否有原租户:无原租户。
1、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经年检通过的合法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报名时需提供其他经营场所(不少于1处)的业绩证明。
3、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供投标前近两年每年不少于50万元税收完税证明(最少提供一年)。
4、意向承租方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如餐饮类,报名时需提供食品安全许可证等资料。
5、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供运营方案,明确经营理念、市场定位、预期效益等,确保与弥勒寺公园地上物业和谐共生。同时,需承诺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出租方开展各项工作,维护广场整体形象。
6、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严格遵守《点击登录查看参与人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保障参与人信息安全,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点击登录查看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点击登录查看(www.fycqjy.com)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点击登录查看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公司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公司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投资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方本单位(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按照提示正确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若因意向方使用其他账户代缴、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拨打电话;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电话接通或手机短信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报名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保持手机通讯通畅。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公司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公司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昆明产权交易公司。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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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称“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点击登录查看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点击登录查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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