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中国移动西藏公司2025年至2026年小型高性能风力发电机组集中采购。
1.1.1项目概况:中国移动西藏公司2025年至2026年小型高性能风力发电机组集中采购项目,项目预算金额1808.00万元(含税);1600.00万元(不含税)。
1.1.2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根据风能资源地域分布及太阳能站点退服情况以及未来普服站点建设 规模,预计2025-2026年需求5KW小型高性能风力发电机组200台(包工包料及包含设计)。 各地市****
1.1.3质量要求:合格;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 书的要求。
1.1.4交货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指定地点。
1.1.5合同有效期:框架合同有效期为2年。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2个份额,份额1为59.5%、份额2为40.5%,具体份额划分情 况详见公告附件《份额划分情况表》。
1.3本项目以不含税单价作为基准价,投标人根据基准价报折扣率(结算总价=基准价*折扣率*数量),折扣率最高限价为1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框架上限:本项目 执行框架采购上限金额为:采购预算金额*折扣率。
备注:本次评审不考虑税率,直接以有效投标人的折扣率报价作为评审价计算投标人价格得分。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风力发电机 | 套 | 200 |
2.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 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一致。
2.2 纳税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例如:税务事项 通知书或国家税务总局查询截图或以往开过的增值税专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2.3.资质证书: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书:
2.3.1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注:由于资质改革换证过渡,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按照建市****
2.3.2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3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经理,且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期内清晰可见 的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 人)。
2.4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的产品制造商或取得对本项目产品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需提供产品品牌及型号);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产品授权函(需提供产品品牌及型号),及与制造商的代理销售协议或经销协议或产品经销商合作协议或预购合同等。
备注:若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本项目否决代理商,若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多个代理 商同时投标本项目否决该制造商授权的所有代理商。
2.5.产品性能指标:投标人需提供自****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或CNAS资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参数应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即“8.5.4.1(1)”5KW风力发电机性能参数(检测报告上受检单位或生产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须提供该检测机构的官方网站的网址及查询截图(如果官方网站查询不到结果,请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真实性的证明文件并加盖该机构的公章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注:相关检测报告有效期需覆盖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相关检测报告有效期需覆盖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原件备查,如检测报告不能体现其有效期,需提供该检测机构出具的书面说明,明确检测报告的有效期,并加盖检测机构及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为代理商投标, 应提供制造商检测报告并提供制造商产品授权函(须提供产品品牌及型号),及与制造商的代理销售协议或经销协议或产品经销商合作协议或预购合同等。如未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检测结果不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则视为本条不满足。
2.6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近三年(时效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签订类似项目 业绩合同至少一份(类似项目指:风力发电机组供货及安装类项目,纯供货类业绩不予认可为 同类型项目)。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 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内容等),及须提供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或网上发票认证系统 查询截屏(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 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上限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 页、合同标的内容等),及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单据或订单以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或网上发票认 证系统查询截屏(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投标人应提供清晰的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视为无效业绩,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2.7信誉要求: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核查信用中国行政 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 http:****,工信部网站:https:****)
(2)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 取中标/中选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 站:http:****,工信部网站:https:****)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 网站:http:****)
(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5)被点击登录查看在相应产品列入并处于禁止合作期。
备注:对出现上述第(1)、(2)情形的投标人,若处罚为暂停投标资格的直接否决,若处罚 罚款等其他形式的不予否决;对出现上述第(3)、(4)、(5)情形的投标人,直接否决。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11.1若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投标人需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主动向招标人提出申 报。 11.2特别提醒:为不影响供应商参与项目应答,请及时阅读《关于供应商全面切换CMCA证书服务的通知》 并尽快按要求完成切换,网址连接为: https:****/b2b/main/viewVendorNoticeContent.html?noticeBean.id=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