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石鼓镇刘家村蔬菜日光育苗温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石鼓镇刘家村蔬菜日光育苗温室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金
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6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4:30前递
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ZK25(ZB)04011
2、
项目名称:
2025年石鼓镇刘家村蔬菜日光育苗温室项目
3、
预算金额:
570000元
4、
采购需求:
2025年石鼓镇刘家村蔬菜日光育苗温室项目,项目概况:建
设蔬菜日光育苗温室3座(玻璃采光),每座规格:长30m、宽10m、前沿高0.8m、
后沿高3.0m,双层240砖墙内置40cm厚煤渣填充。电动卷帘设备3套(包含保
温棉被),内设采暖炉(生物颗粒燃料)设备3套;灌溉设施:每座温室含35PE
管80m及配套灌溉接头和龙头。电路:每座温室含地埋采热电线270m2,照明线
路60m,防水插座5个及配电箱1套。防风寒缓冲房(防止散热)(砖混结构,水
泥现浇顶)长1.5m、宽2m、高2.5m等相关内容。
管理有公限
5、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
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
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
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0)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
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
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
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公司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
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
近
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
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
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
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
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6)供应商需提供具有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
商、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
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
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
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基
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0)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纳
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1)社会保障资
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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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社会保障
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
从****09:00时到****17:00时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至2025年05月12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
同,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
印件在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609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地点: 渭滨区石鼓镇刘家村村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14:30
地点:
渭滨区石鼓镇刘家村村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渭滨区石鼓镇刘家村
联系人: 吴书记
电 话: ****
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谭工
电话: ****
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正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609室
联系方式: ****
****
出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商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械7
司公限有
截止时间:****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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