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大道三期和富溪纵一路(富溪横三路-东进大道段)2条道路工程(施工)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16:25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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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投标人: 现就振兴大道三期和富溪纵一路(富溪横三路-东进大道段)2条道路工程(施工)各投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23:59前对《招标文件》与投标相关事宜的疑问答疑如下: 一、提问1:请问招标文件P29页,“人员配备”中项目负责人市****点击登录查看 点击登录查看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