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蕉城区****已由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以关于研究印发《蕉城区****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比例:80%,自筹比例:2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蕉城区****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蕉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拟建4个乡镇,涉及28个行政村的单村供水工程,受益人口1.836万人,设计供水规模50t/d~230t/d.。总投资约2600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勘察[工程勘察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补充或变更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不含施工图预算);
2.5 最高控制价:740880元;
2.7 服务期限: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成果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报告,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图成果。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以具有水利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人派出。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邮 编:352100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 址:http:****/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水利局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