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及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经采购人确定,将原磋商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表”内“21.2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 2人组成,共 3 人”变更为“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0 人,评审专家 3人组成,共 3 人”
更正日期:****12时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五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相关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CA数字证书问题请咨询相应CA数字证书办理机构。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同时执行,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并保持内容、格式一致。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报价无法解密、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等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报名时,在报名界面详细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能及时收到任何关于本项目的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中汇广场A座27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明、王喜东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