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度食品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
标段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算(万元) | 服务期限 | 交货地点 | 备注 |
01 | 蔬菜、肉类、干菜调料类、水果类、冻品、主食类、用品类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2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执行任务所需地点 | |
说明 | 1.投标人须填报下浮率,报价须包含所有产品; 2.采购内容:采购品类、数量、金额、占比仅供参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
三、项目概况:
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执行任务所需地点。
供货时间:每天供应1次,每日9:00之前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及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注册会计师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注:2021年度审计报告需有可供识别真伪的二维码,无法识别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出具相关说明及真实性声明;2022年度及之后的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未赋码的或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投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4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出具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4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台)资独资或外(台)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生产型企业生产、仓储保鲜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仓储保鲜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围标行为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军队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根据违规情形严肃处理(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在履约过程中不同标段中标供应商发生控股关系、经营范围等重大实质性变化的,应主动报告且由相关企业自行协商其中一方终止合同,由相应标段预中标供应商按排名接替供应)。
(四)《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暂停名单(提供查询截图),“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1.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营场使用权证明材料),提供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在采购单位驻地(嵩明县)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站、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自有场所的提供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租赁的须提供租赁方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及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若暂时在采购单位驻地(嵩明县)不具备承担本次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的,可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完成相关场所的建立,满足承担本次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预中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供该项目组服务人员名单并附在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服务人员非本单位人员,取消中标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提供书面承诺)。
(七)投标供应商在参加军队组织的采购活动中,需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提供注册截图】。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至05月09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资料,不予受理。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09时00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9时30分。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