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永春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824,300.00元
采购包1(2025年永春县****
采购包预算金额:8,824,3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794,963.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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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信息传输服务 | 1(项) | 否 | 数据安全传输 | 637,100.00 | 信息传输业 |
1-2 | A****-交通管理设备 | 电子警察等交通管理设备、机房升级改造 | 1(项) | 否 | 相关采购设备符合国标要求,电警等设备采集的车辆图片、违章数据、高清录像等数据支持前端存储和中心集中存储。 | 5,217,200.00 | 工业 |
1-3 | C****-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设备维护服务 | 1(项) | 否 | 提供3年维保服务 | 2,97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投标人为非中小微企业的,允许向1家中小微企业进行分包,分包比例不低于80%。分包承担主体须符合招标文件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规定,还须提供如下材料并加盖分包承担主体的单位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①分包承担主体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投标人与分包承担主体签订的《分包意向协议》(应明确分包比例、分包内容及相应责任);③若《分包意向协议》中签字人(含分包方及分包承担主体)为非单位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授权书》。。
进口产品:本项目采购包1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采购包1适用,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采购包1适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时间: **** 至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展览城二楼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永春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泉州市****
联系方式:****、****;****@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月阳、刘小燕、陈尾芬
电话:****、****;****@163.com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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