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铭都工业污水厂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发布日期:**** 14:45
招标条件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对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铭都工业污水厂污泥处置项目进行采购,本工程污泥处置规模为50t/d(含水率80%的脱水污泥)。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除砂系统、浓缩脱水系统、高干度脱水系统、污泥干化系统、污泥气化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除臭系统和其它配套设施(如计量称重系统、接收储运系统等),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范围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铭都工业污水厂污泥处置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5)供应商须为所投标段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标段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且授权后制造商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6)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1.2 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无。 1.3第1.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供应商信用情况打印件。 1.6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 09:00 至 **** 17:00 |
获取方式 | 1.获取地点:南京市****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 14:30 |
递交方式 | 开标时,各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并递交响应文件。投标人因故可不出席开标会,供应商无法参加开标会的,视同同意本项目开标结果。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 14:30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 |
其他
对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铭都工业污水厂污泥处置项目进行采购,本工程污泥处置规模为50t/d(含水率80%的脱水污泥)。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除砂系统、浓缩脱水系统、高干度脱水系统、污泥干化系统、污泥气化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除臭系统和其它配套设施(如计量称重系统、接收储运系统等),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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