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就“点击登录查看采购项目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审计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采购项目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审计项目
预算金额:45万元(其中2025年安排18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根据省厅督察审计总队(信访处)“借力社会审计,用好数改平台,加强力量配备,对各类投资项目的采购、合同、结算,包括重大项目的预算、需求等关键环节,实施全过程全链条的审计监督”的工作要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纳入预算的信息化项目、货物、服务、工程项目,视情开展采购前审计、合同签订前审计、竣工验收后决(结)算前审计及相关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前委托的审计服务为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有特定资格要求: ,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杭州市****
(3)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qq.com)获取,售价(元):0,
(4)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响应文件。
(5)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获取文件信息表(见附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法人办理的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发至邮箱****@qq.com。
四、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
五、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3.其他事项:(1)参照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3)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4)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杭州****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杭州市****
项目联系人:朱丛珊、林晓雯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张昕云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
质疑接收人:钱工;联系电话:0571-****
附件信息:
附件:获取文件信息表(公安202509).docx (17.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