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建邺菁英汇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建邺菁英汇 | ||||||||||||||||||||||||||||||||||||||||||||||||||||||||||||||||||||||||||||||||||||||||||||||||||||||||||||
标段编号 | JYFJ****-02GCGH | 标段名称 | 工程总承包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Title (市交易中心)建邺菁英汇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JYFJ****-02GC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邺菁英汇已由建邺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 2.2 招标范围:建邺菁英汇工程总承包范围: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所有专业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优化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含地面破除)、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太阳能工程、智能化工程、公共区域室内装修、样板房(区)室内装修工程(含家用电器、家具)、门窗工程、幕墙工程、电梯工程、居配土建及安装工程(含外线接入)、供水工程、供天然气工程、室外工程(含室外道路、门卫(岗亭)、围墙、亮化、景观绿化、室外管网(含消防)、海绵城市**** 2.3 计划工期:1145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寓、酒店。总建筑面积约95115.5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75385.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1280.2平方米,单体建筑最高层数不超过28层,单体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0平方米,基坑开挖深度大于10米,属技术复杂工程。 2.7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完成 2.8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条件为: 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B)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项目不适用 (C)注册执业中的特殊选项:本项目不适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4月1目(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3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出新、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4月1目(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3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出新、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如为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承接的施工业绩,满足上述要求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也予以认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4月1目(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建安工程费金额3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出新、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如为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承接的的设计业绩,满足上述要求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也予以认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金额、面积、时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管理机构:(A)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B)施工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C)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有效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4月1目(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3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出新、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4月1目(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3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出新、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如为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承接的施工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也予以认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4月1目(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建安工程费金额3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出新、厂房、仓储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如为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承接的设计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也予以认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金额、面积、时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4-10至2025-03。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6)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符合,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联合体投标,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9)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0)根据建办市****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详见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http:****。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适用于可行性研究已完成两阶段开标评标; 是否两阶段评标:是; 是否评定分离:是; 7.2 具体评标办法:
7.3 定标方法:评定分离 定标方案如下: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 定标标准如下: (1)价格因素: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综合考虑。 (2)企业信誉:根据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为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企业实力及团队管理水平: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实力及团队管理水平相应材料进行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项目现场经理部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施工现场管理团队项目现场管理的理解及优势;公司管理团队对现场项目部施管理的理解及优势;项目实施中各级管理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定标方法备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其他媒介:/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 (4)国信CA联系电话:**** (5)CFCA联系方式:****、**** 9.5 其他说明: (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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