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268万元保证金:50 万元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标的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
项目负责人潘经理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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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起始日期 | **** | 披露结束日期 | **** |
踏勘时间 | 待定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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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中煤华晋集团韩咀煤业有限公司 (低效无效物资)资产处置 |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268 |
转让底价是否含税 | 否 |
披露起始日期 | **** |
披露结束日期 | **** |
标的简况
其他资产 | |
数量 | 见清单 |
相关介绍 | 传感器、链条、工字钢、废防尘网等69项废旧物资 |
资产描述 | 见清单 |
标的所在地 | 山西省临汾市**** |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中煤华晋集团韩咀煤业有限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批准文件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关于中煤华晋集团韩咀煤业有限公司废旧物资报废处置的批复》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本项目不存在抵质押、查封等瑕疵; 4、本次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进行移交; 5、意向受让方需在项目规定时间内进行尽职调查,对标的一切状况 (包括瑕疵)充分了解并自行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意向受让方报名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项目公告内容并知悉标的所有状况,并自愿接受标的状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转让资产品质、质量等方面的瑕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否 |
保证金设定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50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按系统提示要求交纳。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1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转让方有权扣除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 1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时; ( 2 )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时; ( 3 )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交易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时; ( 4 )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时; ( 5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时; ( 6 )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时; ( 7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时。 2 、 处置方法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 , 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受让方确定后 5 个工作日内返还。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