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某单位无人机训练场建设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单位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建安造价约为310万元人民币(以招标控制价为准),资金已落实100%,工程规模: 钢结构指挥控制平台二层(兼无人机训练中心),无人机训练场地改造以及其他水电配套工程等 ,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和招标控制价及附件说明;
2.3工程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以及在本单位近6个月(2024年11月~2025年4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名称和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必须一致;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4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在被本系统列入承包商不良记录名单内;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失信、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17时00分之前,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一套,到点击登录查看(金华市****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00分,地点为 点击登录查看(金华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某单位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路先生 办公地址:金华市****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321015
监督部门:某单位
联 系 人:茅先生 联系电话:15337517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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