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明越车客渡港区配套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明越车客渡港区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建筑面积为4821.65m2,地上建筑面积4517.13m2,地下建筑面积304.52m2。建设地点:宁波市****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基坑围护、建筑、结构、幕墙、精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弱电系统、光伏发电、抗震支架以及室外绿化景观、室外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 施工总工期: 36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 安全目标:合格。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基坑围护、建筑、结构、幕墙、精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弱电系统、光伏发电、抗震支架以及室外绿化景观、室外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 施工总工期: 36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 安全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明越车客渡港区配套用房建设项目(施工)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10楼
联系人:王芳霞、孙德富、周文渊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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