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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土壤环境监督性检查监测项目”第二次询价的公告

四川达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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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土壤环境监督性检查监测项目”第二次询价的公告
**** 15:55:09 因“2025年度土壤环境监督性检查监测项目”工作内容调整,现就项目实施开展第二次询价工作,欢迎符合项目要求、有履约服务能力的单位提供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我局确定下步招投标最高控制价的参考依据。

一、项目概况

1.业主单位: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2.项目名称:2025年度土壤环境监督性检查监测项目。

3.项目内容:①对3家新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监督性监测;②对3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废气、飞灰中二噁英开展监督性监测;③对16家已实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的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回头看”;④对2025年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暂定5个地块)开展监督检查;⑤对达州市土壤污染质量监测网中32个点位开展土壤污染环境质量监测;⑥对5个优先监管地块开展土壤、地下水以及环境空气开展重点监测和跟踪监测;⑦对达州市铮锋能源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项目内容和实施要求,合理评估项目实施所需的各项费用。

(二)项目报价以总价包干,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员劳务、差旅、通讯、试剂耗材、仪器设备投入、成果、风险、税金、利润、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

(三)按7项工作内容进行分项、合理报价,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报价。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一)电子件:请于****17时00分前将报价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纸质件:请于****17时00分前将报价纸质资料提交至达州市****

以上提交方式可二选一。

(二)不符合要求的报价资料和逾期提交的报价资料不予接收。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附件、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2025年度土壤环境监督性检查监测项目

2、采 购 人: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3、项目概述: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和《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督检查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369号)《关于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369号)等相关要求,切实推进全市****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工作内容

1.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按照《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技术指南>的通知》(总站土字〔2022〕226号)要求,对3家2025年度新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监督性监测(水迁移影响型企业可能涉及新建地下水监测井),编制2025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报告。监测报告主要包括:项目背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概况、点位布设、监测项目与时间、采样分析、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监测结果与评价、结论与建议等内容以及原始检测报告、采样点位图〔每个点位至少5张照片(采样点及其东、南、西、北至少1张),且每张图片必须有经纬度、采样时间等水印信息〕等附件。发现监测结果超标或污染物浓度明显上升的,应增加监测频次或开展溯源排查,查明土壤污染隐患或超标原因,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

2.二噁英专项监督性监测。对宣汉海诺尔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渠县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达州上实环保有限公司等3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废气、飞灰中二噁英开展监督性监测。

3.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根据《关于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462号)和《四川省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试点工作技术要点(试行)》等要求,组织专家对16家已实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的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回头看”,规范填报《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审核记录表》《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现场核查记录表》《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检查意见单》《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改正回复单》。

4.初步调查监督检查。组织专家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等技术要求,对2025年建设用地(暂定5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开展采样工作计划(检查比例100%)、现场采样(检查比例100%)和实验室检测分析环节(至少1个地块)开展监督检查。在采样方案监督检查环节,按要求填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方案检查记录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意见单》,对修改后的采样方案进行复核,并填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改正回复单》。在现场采样检查环节,按要求填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场采样检查记录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意见单》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改正回复单》。在实验室检测分析环节,按要求填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验检测机构检查记录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意见单》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改正回复单》。

5.土壤污染环境质量检测。对达州市土壤污染质量监测网中32个点位开展土壤污染环境质量监测,出具明确结论的检测报告。具体指标为:土壤理化指标:土壤pH、阳离子交换容量和有机质。无机污染物:砷、镉、铬、铜、汞、镍、铅和锌等8种元素的全量。有机污染物:有机氯农药(六六六和滴滴涕);多环芳烃(萘、、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和苯并[g,h,i]苝。

6.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和跟踪监测。参照《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工作指南(试行)》等,完成达州市****

7.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开展达州市铮锋能源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完成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编制《达州市铮锋能源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并完成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录入等工作。同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申报要求,编制达州市铮锋能源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实施方案。

(二)监测过程要求。全部监测过程应在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管理系统中登记,采样时应通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被监测单位,采集样品应被监测单位现场人员签字确认,监测报告封面必须有系统自动生成的唯一性编号。

(三)监测对象。

(1)达州市2025年度新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

序号

县(市、区)

企业名称

备注

1

宣汉县

达州市铸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

高新区

锂白新材料科技(达州)有限公司

3

高新区

达州福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2)隐患排查“回头看”企业

序号

县(市、区)

企业名称

备注

1

通川区

达州市通川区宏洁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2

通川区

达州市新远达实业有限公司

3

宣汉县

四川德润钢铁集团航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4

宣汉县

四川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

万源市

华新环境工程(万源)有限公司

6

渠县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7

渠县

四川省川东丰乐化工有限公司

8

渠县

渠县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9

高新区

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

10

高新区

达州市三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11

高新区

达州华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

高新区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3

高新区

四川达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焦化厂

14

高新区

四川达兴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厂

15

高新区

威顿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6

高新区

达州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3)优先监管地块名单

序号

县(市、区)

企业名称

主要监测内容

1

通川区

四川强力钢铁有限公司地块

地下水和环境空气

2

宣汉县

四川金鹰电化有限公司地块

地下水和环境空气

3

渠县

渠县福达利钢铁制造有限公司地块

地下水和环境空气

4

开江县

达州市铮锋能源有限公司

土壤、地下水和环境空气

5

万源市

原万源市威源化工有限公司地块

地下水和环境空气


(4)拟实施2025年度达州市土壤环境监测网土壤环境监测点位

点位编号

县(市、区)

行政区域代码

重点区域类型

重点区域名称

经度

纬度

土地利用类型

备注

****

开江县

511723

固废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及周边

开江县三巨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107.922088

31.066147

耕地

DZ23002

开江县

511723

固废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及周边

开江县三巨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107.924124

31.066839

耕地

DZ23003

开江县

511723

固废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及周边

开江县三巨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107.925948

31.068140

耕地

DZ23004

开江县

511723

固废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及周边

开江县三巨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107.929569

31.070256

耕地

DZ23005

开江县

511723

固废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及周边

开江县三巨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107.919457

31.062370

耕地

DZ23006

开江县

511723

固废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及周边

开江县三巨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107.917525

31.060525

耕地

DZ23007

开江县

511723

固废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及周边

开江县三巨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107.918105

31.066254

耕地

DZ23008

开江县

511723

固废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及周边

开江县三巨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107.917096

31.068421

耕地

DZ23009

开江县

511723

固废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及周边

开江县三巨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107.924156

31.062714

耕地

DZ23010

开江县

511723

固废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及周边

开江县三巨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107.927117

31.061448

耕地

DZ22001

宣汉县

511722

工业园区及周边

宣汉县柳池工业园区

107.678267

31.423191

耕地

DZ22002

宣汉县

511722

工业园区及周边

宣汉县柳池工业园区

107.678064

31.422279

耕地

DZ22003

宣汉县

511722

工业园区及周边

宣汉县柳池工业园区

107.678546

31.419983

耕地

DZ22004

宣汉县

511722

工业园区及周边

宣汉县柳池工业园区

107.674931

31.417901

耕地

DZ22005

宣汉县

511722

工业园区及周边

宣汉县柳池工业园区

107.696753

31.427085

耕地

DZ22006

宣汉县

511722

工业园区及周边

宣汉县柳池工业园区

107.698330

31.425433

耕地

DZ22007

宣汉县

511722

工业园区及周边

宣汉县柳池工业园区

107.703915

31.423469

耕地

DZ22008

宣汉县

511722

工业园区及周边

宣汉县柳池工业园区

107.688776

31.440582

耕地

DZ22009

宣汉县

511722

工业园区及周边

宣汉县柳池工业园区

107.692371

31.443200

耕地

DZ22010

宣汉县

511722

工业园区及周边

宣汉县柳池工业园区

107.670693

31.444584

耕地

DZ22011

宣汉县

511722

工业园区及周边

宣汉县柳池工业园区

107.668491

31.445549

耕地

DZ81001

万源市

511781

饮用水源地

万源市偏岩子饮用水水源

108.071400

32.195600

河滩地

DZ81002

万源市

511781

饮用水源地

万源市偏岩子饮用水水源

108.071725

32.196119

林地

DZ81003

万源市

511781

饮用水源地

万源市偏岩子饮用水水源

108.073471

32.196845

河滩地

DZ81004

万源市

511781

饮用水源地

万源市偏岩子饮用水水源

108.075788

32.198958

林地

DZ81005

万源市

511781

饮用水源地

万源市偏岩子饮用水水源

108.076904

32.200138

林地

DZ81006

万源市

511781

饮用水源地

万源市偏岩子饮用水水源

108.079463

32.201930

河滩地

DZ81007

万源市

511781

饮用水源地

万源市偏岩子饮用水水源

108.081721

32.203588

林地

DZ81008

万源市

511781

饮用水源地

万源市偏岩子饮用水水源

108.083749

32.204854

林地

DZ81009

万源市

511781

饮用水源地

万源市偏岩子饮用水水源

108.086882

32.207686

耕地

DZ81010

万源市

511781

饮用水源地

万源市偏岩子饮用水水源

108.087053

32.212793

河滩地

DZ81011

万源市

511781

饮用水源地

万源市偏岩子饮用水水源

108.083776

32.217916

耕地


(三)完成时限

1、监督性监测。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监督性监测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查,依据监测方案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2、二噁英专项监督性监测。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3、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4、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合同签订之日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采样方案上传“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采样环节和实验室检测分析环节监督检查与调查单位同步进行。

5、土壤污染环境质量监测。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6、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和跟踪监测。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7、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2025年12月底前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若满足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支持条件,一并提交治理修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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