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
夏审管函〔2025〕68号
夏县****
你单位《关于呈请审批县****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单位:夏县****
三、建设性质:改 建
四、建设地址:县****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对县****
六、建设工期:3个月
七、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并采取了相应措施,符合节能要求。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737.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91.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42.89万元,基本预备费202.76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除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九、项目支撑文件:
1.夏县****
2.夏县****
十、项目单位应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期,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接文后,请据此进行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投资概算。
夏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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