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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巴林左旗大辽博览园内约1600亩土地经营权公开招租

内蒙古赤峰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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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

挂牌价 640,000 元/1600亩
保证金 30,000元
租赁面积 1600.0亩
承租押金 无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报名开始时间:****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17:00:00

项目名称 赤峰市****
项目编号 **** 产权子类型 土地
挂牌起始日期 ****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巴林左旗林东镇大辛庄村
基本属性 土地四至 以实际勘验为准
租赁面积约(亩) 1600.00 租赁期限(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押金
土地类型 耕地 规定用途 按照国家耕地规定用途使用
权属类型 国有 所有权人 国有
权证名称 // 权证年限 //
土地现状 是否有优先承租方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地上附着物
是否属再次租赁 其他情况 该标的土地为茬地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640000.00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赤峰松正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640000.00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巴林左旗尚京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伟

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土地经营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土地经营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土地经营权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土地经营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土地经营权项目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左水务纪发[2025]1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巴林左旗尚京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
告知

1. 标的位于巴林左旗林东镇大辛庄村,耕地面积约1600亩,以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出租标的明细为参考(详见附件及地块卫星图),最终以标的所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交易过程中土地面积、质量等发生变化的不调整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以最终成交价为准。

2. 特别提示:出租土地地块分布不均、地块形状不规则、地块大小不一致。交易中心及出租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承租保证金到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状况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扣除承租保证金。特别提醒,未勘验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标的实际情况已确认。

3. 承租方在承租土地使用过程中,要在承租到期前清理干净所有杂物和垃圾,将土地交付出租方,所有投入的人工及机械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 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交易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扣除保证金、终结该项目。

5. 如上内容均来自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 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各意向承租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各意向承租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保证金支付。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需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最终承租方须在收到中心发送的租金支付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全部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在交纳上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中心在收到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竞租保证金转为租金总额的一部分,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出租方收到全部出租款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最终承租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在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在承租使用过程中对原有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电网线、通信网线等造成损坏的由承租方予以赔偿并恢复原状。

4、在承租土地期间,涉及的国家相关惠农、支农、产业扶持政策等相关补贴,享受标准和主体(单位、人员)按国家及属地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5、本次标的出租涉及所有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承担主体的,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改变土地规定用途,不得破坏耕地耕作层,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土地。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该土地转租、出租、转借、调换、抵押、担保等,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承租方承租的耕地,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禁止承租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设任何建筑物、构筑物等;承租方因生产作业确需临时建设相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时,承租方自行拆除,恢复原样,无论建造获得出租方同意与否,均无权向出租方提出补偿、赔偿等任何费用要求。

8、承租方必须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符合环境保护、当地土地经营规划,土地利用等政策法规;造成承租土地环境污染,由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9、承租方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承租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第三方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0、因国家经济建设等征用、占用承租土地,承租终止履行,相关赔偿补偿事宜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12、承租方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规定。意向承租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方的资格,决定是否承租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勘验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特别提醒,未勘验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次出租标的物现状已确认。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 09:00:00 至 **** 17:00:00
报名手续 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30000.00元,截止时间****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交纳时间以系统认定时间为准。

3、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或签订相关法律文书的;

(4)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最终承租方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全部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300.00
自由竞价时间 **** 09:00:00-****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意向方资料清单.doc报名申请书.doc3.土地经营权出租项目明细表(11).xlsx地块卫星图.jpg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经理 马经理
咨询电话 **** ****
咨询时间 项目挂牌期间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
技术支持 李经理 ****
其 他

信息来源: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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