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子系统工作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受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子系统工作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子系统工作设备采购项目
2.包号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
3.预算金额:364300.00元
4.采购需求:采购高清录音录像主机1套、高清摄像机1套、降噪拾音器1套等。(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将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1.3 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资信证明或其它证明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
1.4提供 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1.5提供 2024年1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政府采购《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优先采购政策等。
2.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满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预留方式:全部预留,预留比例:100%,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招标(采购)公告及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不须现场进行递交,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采购)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中标公示期内采购人对中标人(成交供应商)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人(成交供应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至****,每天00:00至23:59。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投标人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登录】->【我的投标>下载招标文件】)。
使用说明: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投标人)可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下载中心免费下载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平台具体流程请翻阅操作手册,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帮助中心>常见问题】下载。有疑问请致电软件制作商:****。
3.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提供收据,售后不退。
五、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9点00分;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
3.开标时间:****09点00分;
4.开标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和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发布。
八、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1.采购人: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金昌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金昌市****
联系人:路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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